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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还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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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幸福还是不结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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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9-1-31 22:22:42 | 只看该作者
结婚幸福还是不结婚幸福???

两难之事~
32
 楼主| 发表于 2009-2-1 14:12:27 | 只看该作者
继续!反正我是能不结就不结。:)
33
发表于 2009-2-2 02:09:05 | 只看该作者
不结也好~
若要结,请阅读元气论,“若知玄之又玄。。。”
34
发表于 2009-2-5 09:02:3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的,凡人有句俗语:无怨不成夫妇。但神仙也有句:神仙美眷。可能是说同一件事,看到本质是什么,元气!受教了,谢谢,我赶着去泡妞是也 不过最好找到一个不顶撞领导的

[ 本帖最后由 观赏宇宙 于 2009-2-5 09:04 编辑 ]
35
 楼主| 发表于 2009-2-5 09:40:58 | 只看该作者
一旦结了婚,还想戒色清修????门儿都没有!!!!连自由之身也没有了!!!
36
 楼主| 发表于 2009-2-5 09:43:43 | 只看该作者
况且结婚容易离婚难,一旦有了孩子,离婚更是难上加难,这辈子都别想修道!!!!!
37
发表于 2009-2-5 10:32:57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
没结过婚的人要破除对婚姻的向往是不可能的,再说禁欲本来就不是老孔二圣之教导。
38
 楼主| 发表于 2009-2-5 12:09:45 | 只看该作者
孔子曰:“少年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
老子曰:“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
怎么不是老孔二圣之教导?

[ 本帖最后由 还初 于 2009-2-5 04:17 编辑 ]
39
发表于 2009-3-12 17:33:28 | 只看该作者
。。。。。。。。。。。。。。。

[ 本帖最后由 jerk 于 2009-3-12 09:35 编辑 ]
40
发表于 2009-3-19 17:10:47 | 只看该作者
连我都不认识,怎样修道 生要结婚死要配婚
41
 楼主| 发表于 2009-3-20 19:46:36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命里有时终须有 于 2009-3-19 09:10 发表
连我都不认识,怎样修道
!!! 不知高人尊姓大名?何方神圣??我好像真的不认识你啊?
42
发表于 2009-3-22 00:07:2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这个问题,应该是一个人在大学时代的重要思考问题,最好这个困惑能在大学生时代就基本解决,从而利于个人的发展。(当然了,实际上很少人能在大学完成这个任务,而且大学课程实际上也不教这个)

可能有很多答案,不妨说说我理解的。

首先什么是幸福?什么是爱情?

爱情,是跟喜欢的人一起去做喜欢的事。


这个解释有个好处,就是爱情本身是比较复杂难以琢磨的,而喜欢则相对容易感知和确认。用相对简单的两个“喜欢”的组合,基本上接近爱情的本义和实效了。

生活中,有你喜欢的人,却不能一起去做喜欢的事,这个事可能是饮食男女、体育音乐,也可能是某些道友向往的修炼。看楼里不少网友应该是,自己喜欢修炼,但是自己的爱人却不是,所以遗憾。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跟自己一起做喜欢的事的人,其实自己喜欢那个事,但却不是那么喜欢合作这个事的人。工作中,甚至家庭中也有这种情况。

这都不是爱情!爱情难得!!所以需要修炼!!!

那么什么是幸福呢?其实只要在爱情那句解释中加一个字就行:

幸福,是跟喜欢的人一起去做好喜欢的事。


看出来,加了哪个字吗?

或者说,幸福,就是让自己喜欢的人高兴。

所以,从上理解,呵呵,不结婚(或广义地曰不与人有深密交往)肯定是不幸福的,因为自己搞自己,是谈不上真正幸福的。不管这个“搞”的定义,是吃饭,是做爱,还是修炼。正如,自己给自己逗痒痒,那是笑不起来的。

但是结婚,也未必就幸福。需要智慧,需要能力。对于阁中诸友,修炼既是喜欢的事,又应该有喜欢的人去共做。不管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但这需要眼力,需要能力,需要努力。

由此可看木西子的感言

“最初觉得结婚幸福是因为两人相遇元气都还充足,能做到能量互补,自然感觉很好,觉得幸福;待到时间一长(夫妻生活本来就是消耗元气),能量耗至不能互补时,这时,就感觉不到幸福了,觉得平淡,若是再消耗,则要发生能量争夺,这时会发生争执,若加上有了孩子,孩子需要大人的关注,则消耗的能量更大,后来的很多家庭虽然仍能相安无事延续下去,是因为习惯,而不是幸福,在大家都衰竭的时候,需要相互扶持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

其实这种情况的发生,很简单。就是婚姻没有能进入到一个良性循环中。为什么呢,试问,夫妻双方是否做到了,前面所述的爱情法则,如果没有,自然不能进入能量的良性循环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很多人的大学文化水平是不过关的,很简单,没学会怎么样“修身,齐家”啊。

当然前面那个“跟喜欢的人一起去做好喜欢的事”,只是爱情法则中的阳力原则,还应该有一个阴势原则:

绝不强迫对方做他自己不喜欢做的事,即要保障对方“不做”的权利。

一阴一阳,方成天地结合的法则。而且万物负阴抱阳,阴势原则,在很多时候会更重要些。

一般结婚前,可能阳的方面多一些显现,大家看得出那个“喜欢”的多一点。但是结婚后,大家关系更紧了,这时候阴势原则就显现得更多些。尤其是在中国,很多人因为传统教育方法,其实心理上是有问题的,有强迫症表现,即,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或者是自己喜欢的(符合自己利益的),就强迫爱人去做,哪怕爱人并不愿意这样做(甚至不符合她\他的利益)。也就是说,有相当的一批婚姻伴侣,会以自己的“喜欢”,来剥夺对方“不做”的权力。这样,多搞那么几次,婚姻质量自然下降了,老是这样,对方还能喜欢你吗?

这从教育小孩就可以看出来,有多少家长,仅仅出于自己的“好恶”,或者“自以为是”,就在教育小孩的过程中,强迫小孩子去做他不愿做的事,注意,可能我们把言辞还得细分一些,说得更细些,一个人可能并不是喜欢做某事,但是呢,也不反感,而不愿做呢,直接就是反感了。阁中诸友,由自己家庭,乃至自己所见,看看周围是不是有很多这样的家长,是非常轻易地就去剥夺孩子“不做”的权力呢。这样的孩子长大后,心理必然有缺陷,也往往会有强迫症现象,尤其是对自己最亲密的人如此,比如他的孩子和爱人,一代代传下去,自然元气升不起来了。

中国文化中这种心理因素其实是不太容易在二三代中消失的。

所以,木西子的元气下降说,其原因,我并不认为仅仅是所谓的“房中”和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其实更重要的是这些心理学上的双方冲突。

其中因果关系在我所述之中,可不深思乎。

[ 本帖最后由 生命 于 2009-3-21 16:49 编辑 ]
43
 楼主| 发表于 2009-3-25 18:38:23 | 只看该作者
多谢指点!其实我发这个帖子的用意是想说明:世事无绝对,人不一定非得结婚不可,结婚不是一种必须完成的任务,而是个人自愿的事情。
44
发表于 2009-3-29 02:07:3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普通人其实是被编了程的,程序既有生物基因,又有社会基因,所以如果不结婚的话,其实不是“个人自愿”的问题,那样说太浅了。因为这个“愿”,很难抗过先天和后天的人性程序。

不想结婚的人:

1. 你必须拿出足够的能量和精力来,用于对抗这种先天和后天的人性程序。这么多精力,基本上只有专业的和尚道士才能付出,而且即使是他们,付出了也不见得就成功,就幸福。更何况,把自己的这些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宗教情怀中去,未必是现代人正确的选择。

2. 你想干什么? 想成就什么?历史上是有些伟人,是没有结婚的,他们有特别突出的成就,可以用来弥补不结婚的种种幸福缺失。但是要注意:
     a. 虽然他们不结婚,但很多是有情人的,实际上比结婚还过得更滋润;
     b. 还是有更多的大师级人物,是结婚的,丝毫没有因为结婚而耽误他们的伟大。

3. 当然,可能有某些人,其基因中,比较缺少这种结婚方面的编程,正像同性恋,据说,原因也是缘于基因。那么同理,人群中确实可能出现极少数的无性恋个体。

所以,如果是3这种极少出现的情况的话,确实可以不结婚,而且无须为此像某些苦修的和尚一样投入巨大的精力和能量,戒这个戒那个的,因为本来就没有吗。

作为普通人,可能比较好的做法,是顺势而行,顺自己的生物基因和社会的文化基因之势,利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学会爱情,得到幸福。

而作为特别突出有成就的人,结婚也好,不结婚呢,就多找几个异性知己,也过得是满滋润的。当然这也是极少数了。

[ 本帖最后由 生命 于 2009-3-28 18:12 编辑 ]
45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8:37:02 | 只看该作者
这还不简单!!你整天不务正业四处游玩,想结婚也没人愿意嫁给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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