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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一个名,那是要交保护费的,
无论是舍不得钱还是舍得办不了证,总之张先生是没有走通这条路,
那自然就 ...
waaadoooo 发表于 2010-8-19 14:03 ![]()
呵呵,所以说你没社会经验嘛.
我开个公司,你挂靠我公司名下做生意.我给你提供开展业务的便利,例如封个副总经理的名头,也帮你开具发票\交税\会计之类的代办业务.你每年的收入,必须上交一成给我.你用我公司的名义做大了,也同时提高了我公司的知名度,对我公司有好处.你做坏了名声,我与你撇清关系,公司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你认为商家会为你的违法行为担风险吗?
同理,目前许多大型建筑工程公司,其实际人数不会超过10人.但是,建筑公司之下却挂靠着过百名的包工头或者项目经理.私人包工头没有建筑公司的名头,就没有资质接到大型的工程项目.建筑公司自己也不可能用工资长养一批业务员.如果包工头出现了安全事故,将严重影响建筑公司的资质时,你认为公司会为他承担风险吗?当然就只能"弃卒保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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