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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无修无证 于 2008-11-25 03:18 发表 和尚是种职业、和尚是种生活方式。和尚不等于修道。 至于和尚违法该怎么处罚,是执法部门的事情,是国家法律是否完善的事情。 至于和尚这个职业该不该取缔,好像还没有提到人大日程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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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紫阳先生 于 2008-11-25 11:43 发表 那和尚认为:和尚嫖娼之类的事不该由法律来管也不准让别人谈论这个,否则管和谈论的人都要下地狱。--------那阁下认为这是否在传播一种邪恶的观念呢?
原帖由 紫阳先生 于 2008-11-25 11:45 发表 而且我此贴并无谈到政治,阁下往政治上引,用心险恶。值得BS1
原帖由 无修无证 于 2008-11-25 04:53 发表 哪个和尚认为和尚可以违法法律,那他不过是个法盲罢了。 但是如果国家也这样认为,并且给他们特权,那我们就没有办法了。
原帖由 紫阳先生 于 2008-11-25 14:36 发表 阁下一向辩论就是东扯西拉,离题万里。此为论坛众多道友所熟知,所以一般没人愿意理你。 我们现在谈论的是:按照佛教经典的解释是不能论僧过,否则就是下地狱的结果。这是一个教派如此宣讲布道,不是某一个和尚自 ...
原帖由 何有子 于 2008-11-25 07:43 发表 无疑:佛经本身就是世俗法引无为法,其时代性与时代局限性一望可知,多说显得无知。 五彩缤纷皆识神 无为有处有还无 道士和尚尽角色 多费真神枉气力 不算诗,概括一下想法。
原帖由 无修无证 于 2008-11-25 08:59 发表 没有听说不准论僧过的,只听说有不许毁谤三宝的。三宝为佛法僧。 毁谤三宝与论过好像不是一回事。 毁谤指无事生非,故意污蔑。 论过则是在有证据且有法律道德一句的前提下客观地指出问题。 至于部分虔诚宗教徒连明显过错都不准说,那只能说明那些宗教徒已经走火入魔了。跟整个佛教没有关系。
原帖由 东华门生 于 2008-11-25 09:31 发表 您似乎是以想象中的释教代替历史及现实中的释教, 关于释教的论断出自自己的想当然。 “不说僧过”“不说四众过”明明是很多释教“经书”的规定,您却不承认。
原帖由 紫阳先生 于 2008-11-25 17:57 发表 双无论道一向是输理嘴硬!他这个特征在本论坛可不是一般的有名!绝大部分道友论道都讲求有理有据,只有极少数胡搅蛮缠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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