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历史可以忽略的问题:为何那些流民舍弃三国投奔张鲁?
听说三国时张鲁张鲁用太平经治民,不称王,无苛捐杂税,无法律,无刑罚,人民安居乐业。可有其事?
东汉末年,流民成为当时最严重的社会问题。张鲁政权恃巴、汉地区“四面险固,财富土沃”的有利条件,以宗教为纽带,把流民、饥民组织在一起,过着平均消费的生活,这种带有“公社”色彩的经济共同体确是暂时缓和流民问题的最好组织形式。尽管这是社会生产衰退的产物,但“义舍”、“义米肉”为贫苦流民服务的性质是不能否定的。
“义米肉”的经费来源于道徒共同生产财富的“集体积累”。张鲁汉中政权对流民的救济是暂时的,经过一定时日,便要以“家”为单位,安置流民定居于某一“祭酒”辖区之内,成为道徒,然后按户立民,分配土地,大量应是垦地和无主的荒田,也可能夺取部分豪强地主所占有的土地。土地的分配,或以“家”为单位;或以人口的多寡;或按劳动力平均分配。所有产品留下道徒一家所需后,除按道规缴纳五斗米外,可能还要向“祭酒”的办事机构交纳一定数量的钱、谷、布、帛,一部分作为“集体积累”,储存于“祭酒”的“宝库”(如“义仓”之类),供本辖区内的公共事业(诸如“义米肉”之类)开支之用;另一部分由“祭酒”上交给“师君”的宝库(类似国库),提供所谓政府的财政开支。
这些比当今天朝的土地革命类似但缓和多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