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哦,我反对,可以吗=_= |
日月星辰 发表于 2016-3-4 12:27 感谢版主处理,如此人再犯,请处罚重点。 ![]() |
童童 发表于 2016-3-4 10:32 好,我来处理,禁言一星期。 |
本帖最后由 日月星辰 于 2016-3-4 12:51 编辑 终南大仙 发表于 2016-3-4 10:01 没看到有什么贡献,只看到说话文皱皱的。 |
终南大仙 发表于 2016-3-4 10:01 国有国法,家有家法,论坛有论坛的管理制度! 版主会处理的! |
流浪猫是漏尽阁第一红人,版主怎么会舍得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