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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江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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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仙正道入门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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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楼主| 发表于 2009-9-13 09:34:49 | 只看该作者
请发个我  谢谢。
修道之行 发表于 2009-9-12 23:49


已经发给你了,请看一下。:)
182
发表于 2009-9-18 13:50:52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收到,讲的很好,谢谢了!
183
发表于 2009-9-18 21:56:46 | 只看该作者
多谢道兄。给我份吧。youngcn@sohu.com或者24307138@qq.com
184
 楼主| 发表于 2009-9-19 17:16:13 | 只看该作者
多谢道兄。给我份吧。
tempwww 发表于 2009-9-18 21:56


已发到你的qq.com邮箱,请查看。
185
发表于 2009-9-19 18:08:36 | 只看该作者
我说江哥,你公开了算了。
都13页了,怎么还乐此不疲啊。:)
186
 楼主| 发表于 2009-9-20 12:00: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之源 于 2009-9-20 12:02 编辑
我说江哥,你公开了算了。
都13页了,怎么还乐此不疲啊。:)
玉明道 发表于 2009-9-19 18:08


已经在某个论坛公开了。:)
在漏尽阁公开不合适。原因:漏尽阁成员复杂,有专门论证修道错误的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有以现代科学“研究”修道的“科学家”,有认为“丹经典籍就是大道,大道已经普传,但丹经典籍不完善”的彷徨者,还有把气功当成大道的“修道者”-------。如果公开,势必引起争论,虽然我不怕争论(很多人已经看到了),但不想因此浪费时间,所以不公开。需要的人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有人需要就发,说不上乐。看到了才发,算不上疲。10天前曾想留言封帖,看到有道友诚恳的要求,暂缓。
斑竹把此帖从谈玄论道移至道友之家,也有让后来人借鉴的意思,若在谈玄论道早就沉下去了,我不会刻意把它顶起来。善意不宜违。
187
 楼主| 发表于 2009-9-20 12:01:11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收到,讲的很好,谢谢了!
无量光 发表于 2009-9-18 13:50


但愿能对你有所帮助,祝早日有成。:)
188
发表于 2009-9-20 12:32:49 | 只看该作者
...............................................
189
发表于 2009-9-27 15:14:5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开心给俺发个 ,谢谢 gaoming0716@yeah.net
190
发表于 2009-9-28 15:51:10 | 只看该作者
善!请给我一份,谢谢!
qizhi1973@126.com
191
发表于 2009-9-29 08:04:00 | 只看该作者
大虾给我发一份sunary100@163.com
192
 楼主| 发表于 2009-9-29 12:40:58 | 只看该作者
上面两位道友:已经发给你们了,请看一下。
头像被屏蔽
193
发表于 2009-9-29 15:54:0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9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9 20:20:13 | 只看该作者
请把你的邮箱在回复中说明或发短消息告知。
195
发表于 2009-9-30 02:02:33 | 只看该作者
江之源大哥辛苦了!
麻烦发给468086266@qq.com
再次顶礼江之源大哥的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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