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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网络水军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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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4-13 14:2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成为“网络水军之首”

来自百度贴吧“法海事件吧”的一片名为《兴教寺事件同期,龚琳娜网络水军的猖狂反扑》http://tieba.baidu.com/p/2265788500的帖子,把我推到了“网络水军之首”的位置。实话实说,着实另我有点受宠若惊,毕竟我不是第一个被法海事件制造者“册封”为“网络水军”的,更与其他被法海事件制造者“册封”的“网络水军”从来没有过任何交集,甚至我们对于法海事件解读的视角也不尽相同。但是,承蒙法海事件制造者看得起我,把我推到“网络水军之首”的位置上,使我受之有愧,却之不恭,那么我就笑纳“网络水军之首”这个“封号”好了,反正“人怕出名猪怕壮”,张爱玲也说“出名要趁早”,不管法海事件制造者让我出的是美名还是臭名,总之,我出名已经是既定的事实。鉴于法海事件制造者吹捧我出名,我在此对法海事件以及法海事件制造者表示衷心地感谢。

法海事件制造者秉持帮亲不帮理,这也是人之常情,俗话说:“胳膊肘往里拐。”无可厚非嘛。学一学济公冷眼观世,才能体会他那句“想一想,菩提心,总是徒劳;算一算,观音力,终有何益?”话说中国古代,就有三十六行之说,和尚在中国历来就只是个职业,与修行无关,受封建宗法制度和乡党理念的荼毒,法海事件制造者罔顾佛教戒律明确“佛教组织没有领袖,只以上座长老会议依据戒律制度民主决策佛教组织管理”的规定,而凭空制造出一个“佛教祖师级领袖”,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法海事件制造者也是受封建宗法制度和乡党理念流毒迫害的受害者。所以,法海事件制造者打着“神圣”的名义,表达愤怒的情绪,指责“龚琳娜《法海你不懂爱》戏谑佛教祖师级领袖”、“龚琳娜《法海你不懂爱》戏谑信仰”、“龚琳娜《法海你不懂爱》毁三观”,这些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只是,在以我“为首”的“网络水军”通过多视角诠释解读之后,仍然继续无视国法,这就令人费解了:法海事件制造者究竟是想干什么呢?

宗教信仰与历史事实原本是两码事。但是,法海事件制造者大谈特谈历史事实,我也就曾经发帖谈过历史事实,这一历史事实,就是争议千古的“老子化胡说”。法海事件制造者提出,金山寺法海禅师是历史事实人物,史书《旧唐书》、《新唐书》都曾为金山寺法海禅师立传,那么,我就提出,“老子化胡”是历史事实事件,史书《魏书》、《三国志*魏略》都曾经记载这一历史事实事件。心地平等,是佛教教义对佛教信众信徒的基本要求,法海事件制造者既然愿意谈历史,那么不应该理由只认可史书《旧唐书》、《新唐书》所记载的内容是历史,而不认可史书《魏书》、《三国志*魏略》所记载的内容是历史。但是事实上,是法海事件制造者在一再否认史书《魏书》、《三国志*魏略》所记载的内容是历史,宣称史书《魏书》、《三国志*魏略》所记载的历史事实事件“老子化胡”,是“不存在的历史”。那么:1、莫非历史是由法海事件制造者说了算的吗?2、既然法海事件制造者可以否认史书《魏书》、《三国志*魏略》所记载的内容是历史,宣称史书《魏书》、《三国志*魏略》所记载的历史事实事件“老子化胡”,是“不存在的历史”,凭什么别人就不可以否认史书《旧唐书》、《新唐书》对金山寺法海禅师的记载?难道法海事件制造者“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即使法海事件制造者当真要“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那也要量力而行,试问法海事件制造者,可有这本事一手遮天?3、法海事件制造者凭什么要求别人必须否认史书《魏书》、《三国志*魏略》所记载的内容是历史,必须认可史书《魏书》、《三国志*魏略》所记载的历史事实事件“老子化胡”是“不存在的历史”,而必须认可史书《旧唐书》、《新唐书》对金山寺法海禅师的记载就是事实呢?4、当法海事件制造者依据史书《旧唐书》、《新唐书》对金山寺法海禅师的记载,要求龚琳娜就《法海你不懂爱》向佛教界道歉,凭什么世俗社会不能依据史书《魏书》、《三国志*魏略》所记载的“老子化胡”的历史事实事件,要求佛教界就争议千年的“老子化胡说”向历史道歉?既然谈历史,那就得尊重历史,在没有明确证据证伪的时候,就不能否认史书《魏书》、《三国志*魏略》所记载的“老子化胡”的历史事实事件,历史以来争议千年的“老子化胡说”,只定论《老子化胡经》的伪造,并没有定论史书《魏书》、《三国志*魏略》所记载的“老子化胡”的历史事实事件是伪造,佛教界岂能一厢情愿地否认史书《魏书》、《三国志*魏略》所记载的“老子化胡”的历史事实事件?5、公民言论自由不容侵犯,法海事件制造者如果立足于信仰角度,否认史书《魏书》、《三国志*魏略》所记载的“老子化胡”的历史事实事件,这完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立足于历史角度,却否认史书《魏书》、《三国志*魏略》所记载的“老子化胡”的历史事实事件,这就是诚信缺失。实事求是,才能正面问题,解决问题,不能实事求是的法海事件制造者,既然不肯面对史书《魏书》、《三国志*魏略》所记载的“老子化胡”的历史事实事件,那么凭什么要求别人必须面对史书《旧唐书》、《新唐书》对金山寺法海禅师的记载?6、法海事件制造者一边从历史中挑选对自己有利的记载作为依据,一边否认历史中对自己不利的记载,这叫做“文化自觉”?这分明就是无赖。

宗教信仰与人文艺术原本是两码事。这里先说法海事件制造者指责的《法海你不懂爱》。首先这是一首俗曲,俗得不能再俗,甚至可以说是一俗到底。但是,俗不是罪。《法海你不懂爱》,唱的是爱,反对的是冷漠,作品中的法海形象,首先只是文学符号,这是毋庸置疑的,其次,作品所演绎的法海形象,也没有超出《白蛇传》的范围,是符合这一民间传说的。如果认为《法海你不懂爱》戏谑了佛教祖师级领袖,戏谑了信仰,毁三观,那么不如直接干脆批判《白蛇传》戏谑佛教祖师级领袖,戏谑了信仰,毁三观好了鲁迅杂文《论雷峰塔的倒掉》,毛*泽*东*主*席观看《白蛇传》戏剧,演出结束的时候甚至不与扮演法海的演员握手,而是一只手与扮演白蛇的安源握手,一只手与扮演许仙的演员握手,双手紧紧地握住扮演青蛇的演员的双手,是不是都应该接受批判?如果是的话,那么只怕除了《警世通言》的《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之外,《白蛇传》的所有版本都存在戏谑佛教祖师级领袖,戏谑了信仰,毁三观,都应该受到批判,所有这些相关版本的剧作家以及演员都应该受到批判,甚至所有流传这些版本的民众也都应该受到批判。那么:法海事件制造者为什么单独针对龚琳娜《法海你不懂爱》进行批判呢?如果否认“柿子捡软的捏”,那么就应该是别有用心了,至于居心何在,恐怕就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

假设,按照法海事件制造者提出的同名影射的理论,那么,与我同名同姓的人很多,是否都应该斥责法海事件制造者将我推为“网络水军之首”呢?因为他们可不是“网络水军”,更不可能成为“网络水军之首”,当法海事件制造者斥责我为“网络水军之首”的时候,难道就不存在同名影射了吗?如果不是的话,那么所谓的同名影射理论还能够成立吗?如果是的话,那么法海事件制造者为什么要以我的名义去同名影射那些与我同名同姓的人呢?请问他们哪里得罪你们了?

兴教寺拆迁,新闻报道,兴教寺自己承认,拆除名单上的建筑,既不是原始文物建筑,也大多数都没有审批手续,这不正吻合了政府所说的违规建筑?拆除违规建筑有什么不对?难道佛教就可以非法建设违规建筑?难道佛教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即使是违规建筑也要求别人认同为合法?拆除违规建筑是“拆遗”?法海事件制造者提出“拆遗”的说法,莫非是认为近代兴建的没有审批手续的违规建筑是文化遗产?是俗人都说和尚应该是“绝顶聪明”的,法海事件制造者为什么却总是能够接连犯下这些低级错误?

社会道德底线的标准是由法律来界定的,这是社会的共识,法海事件制造者试图以宗教凌驾于法律之上,为社会制定道德底线标准,原本就是突破社会道德底线的越代包俎,行使自己不具备的权限去管理自己不应该管理的事务。法海事件制造者所“制定”的一系列“社会道德底线标准”,都只能适用于佛教组织内部,或者自愿接受者,而不能够强加于其他任何人。社会各界不一定都信仰佛教,也不一定都接受佛教推行的“社会道德底线标准”,而是各人有各人认可的标准,这些标准是有着层次高下的,但是有一个共识,就是都有法律来界定,遵守了法律就是遵守了社会道德底线标准。法海事件制造者试图强制推行并且要求社会各界接受佛教“制定”的“社会道德底线标准”,有强制他人信仰佛教的嫌疑,已经触犯了《宗教事务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宗教事务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法海事件制造者既然以宗教信仰来说事,那么就应该遵守法规。

至于前几天我接到的威胁电话,是否法海事件制造者说的“网络水军”自导自演,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至于旁观者是相信我,还是相信法海事件制造者,就看我们的个人魅力如何了。还有,我再次声明,如果兴教寺拆迁的拆除建筑当真如新闻报道所说的那样,拆除的不是原始文物建筑,而是违规建筑,我仍然还是举双手赞成的。佛教怎么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呢?莫非法海事件制造者乃至整个佛教界,都忘记了释迦牟尼当年留下来教导,要求佛教信众信徒要遵守国法么?不遵守国法的,显然不是释迦牟尼的佛教信众信徒,至于他们自己声称的佛教,天晓得是什么佛的教,难保不是《西游记后传》中“无天佛祖”那一类佛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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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3-4-13 14:46: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老三 于 2013-4-13 14:56 编辑

真欢乐
法海事件和兴教寺事件,正证明了和尚的“一切虚幻”是给别人用的,自己是坚决不幻的。                                                                                
3
 楼主| 发表于 2013-4-15 14:24:5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正遍知 于 2013-4-15 22:24 编辑
老三 发表于 2013-4-13 14:46
真欢乐
法海事件和兴教寺事件,正证明了和尚的“一切虚幻”是给别人用的,自己是坚决不幻的。        ...

他们简直是欠揍,真想打他们满地找牙。
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5 22:25:17 | 只看该作者
老三 发表于 2013-4-15 14:50
淡定。秃驴党徒甚众,既蠢且痴,是揍不过来的。

此语甚善。
不过能揍多少是多少,总比不揍的好。
秃驴党,这名字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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