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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开的“无犯罪纪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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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必须先到居委会开信
2008年6月17日下午,某来到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公安分局红旗大街派出所,接待室的工作人员知道某 要办无犯罪记录证明后,问清楚了某 的户口地址,让某 到二楼找负责片警。
负责片警的办公室门紧闭。返回一楼接待室,工作人员指点,来到派出所三楼负责开证明的内勤室。
“你有没有居委会的信呢?”民警问。
“要居委会的什么信呢?”
“你到居委就说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信,他们就知道怎么给你开,开了之后让管片民警签字,拿上签字后的信,我才能给你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明白了吗?这是规定。”
为了赶时间,某向其索要了片警的联系电话,以便在居委会开信后尽快签字。
离开派出所,某赶到了本人户口所在的居委会。
居委会:只能到居住地居委会开信
由于特定的原因,某的户口落在了亲戚家,所以,对居委会这个服务机构的办公地点不熟悉。几经周折,在一条胡同内终于找到了草场街居委会。
知道某 的来意后,女工作人员随口说道:“派出所的人就为推卸责任,老让我们开这种信。”
当该工作人员得知某 并没有在户口薄上的地址居住,说:“不好意思,我们不能给你开信,因为你不在我们这里居住,你只是户口挂靠在‘非亲属’家, 我们不能出关于你的证明。”
“哪怎么办呢?”某 向。
“你只能去居住地的居委会开信,然后拿着信到我们这里换成我们开的信或者在信上盖公章。”
某 向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自己是专门从外地赶回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跑一趟不容易希望能给照顾一下,工作人员摇头:“我们有规定!”
万般无奈之下,某 拨通了户口所在地片警的电话,该片警印证了居委会工作人员所说的‘规定’:“你必须到你的居住地居委会开信,然后让那边的片警签字,再拿到这边,让这边居委会再开信,我签字,然后就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某只能到居住地开信了。
居住地片警:你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开信
某的居住地归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西兆通派出所管辖,地处成乡结合部。某在这里购买商品房,由于房产证等一些原因,并没有在辖区派出所落户口,属于“户居分离”。
某从地处石家庄西南部的户口所在地回到自己的居住地——石家庄东北部,在物业公司某 了解到由于地处城市边缘,此处没有居委会这类机构。物业公司能否开证明呢?小区物业不提供这样的服务。
在楼道门口,某 查到了负责民警的电话,就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事向他咨询。
在电话中该民警斩钉截铁地说:“这种情况,你只能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当某 告诉他,户口说所在地的相关单位让必须在居住地办理时,该民警说:“你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在这里办不了,肯定办不了!”然后电话便断了。
从户口所在地到居住地又回到户口所在地,某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直没有开出来。
这个证明到底谁来开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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