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仙必成》開卷誡條
陳攖寧先生手稿
黃建偉 繕打
篇前語
仙學乃超人之學,非一般人所能奉行。余往日註解幾種道書,乃專為少數同志而做,原無普遍流傳之意,與宗教家傳教的性質絕不相同,本篇亦然。
浮生若夢,聚散無常。未知何日方能再見,因此書此篇留贈,聊以筆墨,代口授耳。
後列九條,宜寫在封面,今姑且列於本篇首頁中。
一、 此書只許本系統內諸道友鈔錄不可讓外人鈔錄。
二、 非本系統諸友,若工夫已有程度,立志上進者,可參看余已經出版各書及《揚善雜誌》,《仙道月報》等。俟其對於余之學說有相當之認識,遇有機緣或可將此書給他一觀,但只能來家中閱讀,不可借出門,更不可鈔錄。
三、 若其人確屬為至誠君子,閱此書後,必欲再求深造者,須正式歸入本系統之內,方許為其仔細說明,否則不負解釋之責。
四、 關於實行工夫,先天後天各種作用,余之訓誡未曾詳細寫出,況且此等作用,非文字所能形容,望諸道友嚴守祕密,勿忘今日自己之誓辭。
五、 若其人自尊自滿,不屑謙下,不肯虛心,只想得便宜,此種人即非載道之器,雖十分好道,亦不可給他看。
六、 若其人有江湖習氣,與我輩氣味不投,雖表示謙虛之態,亦不可給他看,更不可讓此種人混入本系統之內,庶免敗壞名譽。
七、 此書慎防無意中被他人竊取,或竊鈔而去,改頭換面,出版賣錢,並防落到江湖販道者之手中,加添枝葉,當生意做,余往日已有經驗,此後望諸君勿再蹈覆轍。
八、 此書鈔本,不可從郵局寄遞。防他人拆閱竊鈔。
九、 此書附錄中,去病延齡方便法,本系統諸友若自願鈔錄幾份,贈送至親好友者聽便,但《學仙必成》本文要語,不可鈔贈。
每一鈔本,必須將前列各誡條寫在封面,余往年認為大道貴在公開,不懂古人嚴守祕密是何用意,後來閱世既深,遂知此道實有祕密之必要,即如佛教,總算是公開普渡,尚且有密宗,而孔教中亦有性與天道不可得聞之歎,不僅仙道為然。設若完全公開,則此道失其尊崇之價值,人將視為無足重輕。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公開之意,本欲善度,結果適得其反。此道雖與宗教、哲學、科學皆有關係,然而非單純勸善之宗教,非空談理論之哲學,非偏向物質之科學,研究起來,簡直是一種超人的學術,實行起來,可稱為人類中最高尚的事業。既稱為事業,當非一人之力所能包辦,所以要有團體組織,若要成就一個集團,必須先能自成一派,要獨立自成一派,必須本派中具有特長與優點,而非其他各道門能知能言者,然後本派方有獨立之資格。若完全公開,則他人之祕密我不能知,我等之特長與優點,他人都已明了,我派失其憑藉,即不能成立,而諸君修煉之目的,亦難以達到,因此要守祕密。諸君或疑古人修仙,並無集團之說,須知古人有幾種辦法,今人皆不能仿效。
一、 投入僧道門中,藉彼宗教原有團體做安身之所。
二、 雖不出家,而能在山林中做隱士,有田地可夠生活,不問國家社會之事,過他的清閒歲月。
三、 有大富貴人做護法,一切不須自己勞心勞力去營謀。
這三種辦法,在今日之下,皆難做到,不得而已,才有團體之計畫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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