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漏尽阁社区——修真证道,强我中华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蜀山剑侠传邪派十大美男子

查看数: 2916 | 评论数: 2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14-10-8 18:58

正文摘要:

  之一,后面的没见作者画的。      邪派十大美男子还珠尝言左道妖邪尤其是男的大多奇形怪状,略无人形。今发此贴,为我邪派中各位男道友翻案。     top1雷起龙 ...

回复

血神子 发表于 2014-10-27 18:55:44
                                 蜀山剑侠里的郑隐和申无垢
   
第四日一早,便兴冲冲往卧眉峰赶去。到后一看,灵鹃、秋雁一同迎将出来,引了任寿往里走进,说是郑隐第二日便已伤愈,只前胸肌肉尚未长好,已和好人一样。任寿心中一放,便同走进。和主人刚一见面,郑隐便把任寿拉向一旁,说起日前到家,刚上完了伤药,大姊无妄、二姊无咎先后飞到。始而互相争论,又把无垢唤向一旁,谈了一阵。跟着,便由大姊作主,说二人夙世情缘,今生应为夫妇,只问郑隐愿否。郑隐自然喜出望外。本定任寿到后,完姻合卺。昨夜无垢忽往房内,笑对郑隐说:“如为寻常夫妇,至多修一散仙。以你我二人的资质,天仙也非无望。两姊便为此事争论。二姊竟说你是我的情孽,将来必至两误。大姊却说我玉骨冰心,生具仙根,虽然有此一段情孽,必能善处。随将我唤去说了。我因怜你情痴太甚,为我两受重伤旧前疯和尚又允力任其难,只要我答应这场婚姻,必以全力助我成道。我知此人言出必践,更因二姊说话气人,直言双方情投意合,我已心许。二姊无法,才由大姊出来作主。你如真爱我,便做一个名色夫妻,同修仙业,彼此都好;否则只有年余恩爱,便要分手多年。这两样我全可依从。但我为人意志坚决,向无更改,既不容你中途反悔,更不许你到时强留,今日一言,便算定局。好在你那日已曾说过,能得常共往还,于愿已足。现在虽是名色夫妻,从此仙山同修,永不分离,自比一年零三月禽处兽爱要强得多。你意如何?”
郑隐一则爱极无垢,听出话风不愿做那实际夫妻,恐其不快,以前的话又收不回来。
心想:“此女性情温柔,迟早总可感动。果能同效于飞,死都无恨,何况还有散仙之望。
事须缓图,何必使其不快?”想了想,慨然答道:“实不相瞒,自从一见仙容,早已刻骨铭心,爱逾性命。无如仙凡分隔,不敢作那非分之求。又知姊姊恩怜,全由受伤所致,惟恐伤愈便要分别,从此天台路远,仙洞云封,休想再见颜色。为此日夜乞求,宁受伤痛,不愿离开姊姊。后蒙深情垂怜,结为骨肉之交,私心喜慰,梦寐难忘。不料那日痴心太甚,爱极忘形,本是倾吐心腹,谁知姊姊误会,差一点没有把我吓死。直到二次养伤,蒙大姊、二姊作主,姊姊以夙缘前定,慨然下嫁。我早心想,能够常见颜色,已是九生之幸,何况神仙美眷,夫妻同修,从此天长地久,永为不贰之臣。我对姊妹奉若天人,早已由爱生敬。纵然有时情不自禁,只要姊姊面容稍微不快,我便惊惧欲死,如何敢于违背?不过我对姊姊实是爱极,别的不许,只求平日允我稍微亲爱,应了景儿如何?”
这一段可以看出,申无垢虽然给了邓隐两个选项,但她实际是只愿意做名色夫妻的。但是申无垢没有逼迫邓隐娶她,邓隐也是经过思考之后答应的,所以自然应该遵守。如果是让邓隐完全满意的选项,还需要申无垢问?

目光长远,道心坚定
原文:无垢见他神情悲壮,慷慨激昂,口气颇多误会。明知就此激励他八十年后再见,彼此都好,一则夫妻情爱甚深,任他一人渡此难关,置身事外,于心不忍;二则又知丈夫所说多半负气,如真不与相见,定必灰心悲苦,就许由此愤极任性,都在意中。心肠一软,顿忘两姊与女仙陈紫芹之教,脱口答道:“你当我真个情薄么?不过关切太过,老想使你于危机四伏之中,熬过这八十三年的魔难,同修仙业,合藉双修,以报你的痴情热爱而已。既是这等说法,分合由你。好在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如真毫无希望,师父也不会容你重返师门。不过你所说的话,却须心口如一,才对得起我一片苦心。由今日起,我便和你出入一路。对于修积,却须内功外行同时并进,无论山居出游,除非万不得已,每日功课却是不能荒废呢。”
这是文中非常少见的无垢对郑隐的真情流露。可见之前无垢对郑隐避而不见,并不是怕邓隐夙孽太深,误了自己的大好前程,而是真心希望邓隐可以修成正果,和自己做长远夫妻。之前对邓隐装作无情,偏偏是对他深情的缘故。得知被邓隐误会之后,也不惜不听劝告违抗师命,愿意与邓隐在一起。看到这里,我都忍不住感叹无垢真是奇女子了。
紫苏 发表于 2014-10-9 20:30:32
本帖最后由 紫苏 于 2014-10-10 00:23 编辑

十大美男子居然都是邪派,可见越美丽越有毒呀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漏尽阁    

GMT+8, 2026-8-7 03:36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