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漏尽阁社区——修真证道,强我中华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88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古代五大刺客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7-5 06:17: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太白先生这首《侠客行》,每次都让我看得热血沸腾。闭上眼睛,脑海中显现的是无数个千古侠客的影子。中国是个考究行侠仗义的国度,侠义文明在几千年的文明底蕴里隐约可见,历代文人都曾为侠客挥笔泼墨,最著名的当归太史公的《刺客列传》。我在敬仰先烈英豪事迹的时分,不经意把那些惊天动地的古代侠客们归类到了一同,美其名曰:刺客名人堂。里边终究供了什么人?让我逐个为你揭晓。

  一、最佳上镜刺客:荆柯

  “风潇潇兮易水寒,勇士一去兮不复还。”荆柯无疑是前史上知名度最高的刺客,代代为人所表扬,可谓妇幼皆知,就连现代的两台甫导也不放过这个体裁。评荆柯为最上镜刺客,可谓名至实归,众心所向。

  二、最佳构思刺客:专诸,春秋时期吴国人氏,为吴国令郎光(即后来的吴王阖闾)所雇,用来刺杀王位竞争对手。

  话说事发当日,令郎光请客王僚,暗里匿伏甲兵于室内。王僚也早有防备,命人沿途布满兵卒,门窗台阶左右也都布置上个人的亲信,夹道而立的侍卫,皆手持长铍。酒酣耳热之时,令郎光佯装有足疾,退入闺阁。这时专诸闪亮上台了!他充分发挥个人的想象力和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把匕首藏在鱼腹中,佯装为王僚献菜。等走到王僚跟前,说时迟那时快!专诸俄然扯开鱼腹,拿出匕首刺向王僚!王僚当场毙命。惋惜的是,专诸当即也被侍卫杀死。令郎光趁对方群龙无首,速命匿伏的甲士进犯王僚的随从,尽数将其诛杀。为感念专诸,吴王阖闾加封专诸之子为上卿。

  三、最佳悲情刺客:要离

  话说吴王阖闾登上王位后,王僚的儿子庆忌逃往卫国。庆忌此人甚是了得,有万夫莫当之勇,在吴国声称榜首勇士;如今卫国招兵买马,乘机为父报仇。阖闾得悉此过后茶饭不思,日夜深思除去这个心头大患,所以觅得一勇士。此人名唤要离。

  通过策谋,要离决议选用某日要离在王宫与阖闾斗剑时,成心先用竹剑刺伤阖闾的手腕,再取真剑切断个人的右臂,投靠卫国找庆忌去了。要离走后,阖闾还依计杀掉了他的妻子。庆忌探得现实,便对要离毫不怀疑,视为亲信,委他练习战士,共谋发难。三月之后,庆忌出征吴国,与要离同坐一条战舰。某晚,夜色迷人,要离乘庆忌在船头畅饮之机,迎着月光独臂猛刺庆忌,透入心窝,穿出背外。庆忌惊讶之极,叹曰:“全国竟有如此勇士勇于这样刺我!”此刻左右卫士举刀欲杀要离,庆忌摇着手说:“此乃全国勇士,如何能够一日杀死两个全国勇士呢!仍是放他回国,满足他吧!”

  要离回国后,阖闾金殿庆封要离。要离推辞不受,说:“我杀庆忌,不为当官,而是为了吴国的安定,让大众能休养生息。”说完自刎于金殿。好一个悲情勇士,为主卖力,竟弄了个家毁人亡!

  四、最佳震慑刺客:聂氏姐弟

 聂政本是屠夫,当侠客实属业余爱好。可是聂政天然生成是一块刺客的料,小露拳脚后便名满江湖,前来联系事务的客户川流不息。某日,韩国贵族严仲子带着诚心跑来找他,要他除去韩国辅弼侠累。聂政婉辞推辞。严仲子不悦:“汝耍大牌乎?”政曰:“非也,只因。。在世,姐姐未嫁,我不能死也。”不久,聂政妈妈逝世,严仲子前来吊孝,。聂政深受感动。在厚葬完妈妈之后,聂政火速将姐姐出嫁,跟从仲子刺杀侠累。

  英豪一出手,公然与众不同。侠累身为辅弼,空有几十名保镳,居然被武功高强的聂政沉着地从辅弼府门外一向杀进大厅,被一剑刺了个透心凉。这时,保镳们才围了上来。聂政眼看无法逃脱,决议举剑自杀。在咽气之前,他用长剑将个人的眼球挖出,把个人的脸划成一堆肉泥。英豪这样做的意图只要一个:不让大家认出他,避免拖累他那亲爱而薄命的姐姐!

  韩国*为了晓得刺客是谁,贴出告示说但凡能认出这具尸身的,赏金千两。聂政的姐姐聂荣传闻后,断定是弟弟所为,悍然不顾来到聂政的尸身旁放声大哭。官员问她,你不怕被牵连吗?聂荣说:“我弟弟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不让你们认出他,以便保全我。可这样一来,他的英名不就被沉没了吗?我岂能为了保全个人而让英勇的弟弟死得默默无闻呢?”说罢,聂荣大叫三声天啦,在弟弟的身边气绝身亡。

  五、最佳绩效刺客:曹沫

  曹沫,鲁国人氏,以力大英勇著称。鲁公对他很赏识,录用他为将军,同齐国交兵。未料三战皆败,鲁公心怯,赶忙协商割地求和。可是并未责怪曹沫,仍用他为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漏尽阁    

GMT+8, 2026-8-8 19:07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